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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瞳时评|快递单上扫码领福利?“馅饼”变“陷阱”,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!

随着社会的发展,网上购物渐渐成为一种潮流,满足了宅士一族的生活需求。但是不知道从何时起,我们会发现快递单号上面出现了许多扫码领福利的标志:别扔!扫码领取5.87元,免费抽手机……所谓躲得过初一,躲不过十五,见得多了难免会让人心动!但是扫码后真的可以领取到馅饼福利吗?

近日安徽省消保委就此现象展开了调查。通过对1111份快递单样品进行测试、统计、分析后发现,快递单样品中,扫码领福利,扫码拿大奖的广告占比率竟然高达60.67%,而且在不同的平台上面购买的物品,还具有不同的“福利”活动,当你心动扫码以后,就进入了商家的全套。

比如在某平台下单的物品,快递单二维码上面的现金活动,与某平台上面的砍价提现功能具有异曲同工之妙,需经过好友相助、抽取金币等等阶段,环环相扣,才可以达到领取现金的目的。有些快递公司包裹上面的二维码,经过扫取之后,会直接跳转到某APP下载。

如此名目张胆借着“福利”、“抽奖”的名义诱导消费者进行商品购买和办理业务的行径,到底是谁在主导?记者走访多家菜鸟驿站和快递点后,站点负责人表示说,上面的二维码是在商品下单后,打印机自带的模板,站点人员无法进行控制。一些小点的快递站点则表示,自己不清楚这件事,虽然向上级部门进行核实。当记者再打去电话时,站点负责人要不直接拒绝采访,要不明确表示自己不知情,也没有投放相关的业务。而一位从业人员表示,广告投放一般是快递公司和广告公司进行合作完成的。

由于在快递包装上打广告成本极低,再加上受众范围极广,可以进行大批量投放,就算产生投诉后也不好处理,因此是商家进行个人营销的重要“阵地”。记者在走访过程中,通过了解得出,广告公司可以向所有快递公司的源头大仓投放广告,也可以向指定区域投放,只需要充值一定数额的金钱,不经审核就能够投放相应的广告,比如被消费者广为吐槽的抽奖。除此之外,还能够以针对投放广告为目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,并可以创建公众号帮助商家进行引流。

事实上,快递单“小广告”是一种点对点投递给消费者的商业性信息,未经消费者同意,在快递包裹上张贴“小广告”,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隐私权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快递面单上发布虚假二维码广告,诱导消费者扫码,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其行为已涉嫌欺诈;诱导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的,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的权利,主管部门可对其处罚。

如今,对于能否在快递包裹上张贴广告,我国尚未出台比较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,目前也只是能够在快递封装用品的国家标准中查到“包装袋任何部位不得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”。因此要想有效解决行业乱象,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,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,全面、及时、长期地执行监督管理职责,规范快递市场;快递单打印系统对此行为应进行规范,选择正规的厂家,不能因为一己私利,泄露消费者隐私,要筛选优质广告;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,看到不明二维码不要乱扫,天上不会掉馅饼,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。